据公告显示,艾比森于2018年12月24日收到股东德兴市大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大艾管理”)出具的《关于减持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》。
告知函显示,大艾管理因自身资金需要,于2018年8月28日披露了《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》,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,300,000股,占预披露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1.34%。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,但是根据相关承诺,减持价格不低于4.51元/股。截至昨日,大艾管理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,共计减持4,300,000股。
艾比森表示,大艾管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,本次减持不会导致艾比森控制权发生变更,本次减持不会影响艾比森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。本次权益变动后,大艾管理持有公司股份12,901,292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4.03%。